俗话说得好,“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对我们广大员工来说,在工作中需要高度自律、自尊、自爱,决不能受外界引诱而丧失理智,变得利欲熏心,尤其不能为满足虚荣而心存侥幸、损公肥私。殊不知不劳而获,只会满足一时的痛快;不义之财的获取,只会导致人格的牺牲,最终换来的是良心的泯灭和长期的耻辱。试想一个天天想着做坏事的人,晚上能睡好觉吗?
由此想到番禺、顺德、河源、肇庆、汕尾、江门、韶关等市场发生过的违纪事件,当事人都是心存侥幸、贪图小利、损公肥私,违反了公司纪律。这种掩耳盗铃、自欺欺人的行为,瞒得了一时,瞒不了一世,最终的结果只能是拣芝麻丢西瓜,甚至因此失去一个良好的工作和美好的发展前途,有的受到了公司的严厉批评,有的也许会进了高墙大院。正如陕北民歌里唱到的那样,“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种出的苦果自己来尝。”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本本分分地做人,勤勤恳恳地做事,才能真正实现自我价值,赢得大家的尊重,如此积累的财富和经验才真正属于自己,人生才会更有意义。
常在河边走,哪会不湿鞋。奉劝那些还在河边走的人,还在驻足观望的人,要洁身自爱,不要以身试法,记住“手莫伸,伸手必被捉”。
编者案——看完《手莫伸》,忽然记起上个月底去深圳前,付总曾让我转交给财务部的3000元钱……我还曾为弄清这3000元的“内幕”找过当事人慢肝宁项目经理卫唯。卫经理说:在联系8月23-29日的慢肝宁活动中,公司委托有关部门、公司联系审批事宜。公关过程中我和刘云辉经理协助进行了一些策划工作,得到客户赞同,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终于拿到了卫生局批准的义诊活动的红头文件。这在以前来说也许很平常,但现在意义却不同了,因为这是至476号文件发布以来深圳卫生医药部门第一次以红头文件批复举办的义诊活动,此举能很好的鼓舞深圳员工士气,并能令许多同类产品对我深圳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刮目相看。文件批复后,有关部门人员为感谢我和刘经理给予的帮助,分别拿出2000、1000元作为酬谢,但这钱我们觉得不应据为己有,所以如数交还公司。”……
在现今的经济浪潮中,这种行为似乎是一件很平常的事,但联系到前段时间公司处理的一些违法违规人员和事件,不能不让人在心底沉思:这是一种对工作的态度问题?还是一个人的品格?如果换作是自己,你会怎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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